※台灣文學館「台語文學教室」第2期開課※
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擺由專家所開的有系統研讀歌仔冊的課程,閣提供掃描版、詳細的注音註釋版,「有食閣有掠」。



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第七屆台語講古比賽實施辦法
壹、目的
為配合政府推廣社會福利相關活動及九年一貫課程教學,以
培養學生母語語文能力,增進本土文化教育之熱愛與興趣,
以達到多種語言文化之傳承。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台中市政府
二、主辦單位:台中市政府文化局、台灣百合文化協會
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
三、協辦單位:台中市太平國小、盧秀燕立委服務處 、屯區社區大學
陳有江市議員服務處、天天廣播電台
參、比賽內容範圍
一、比賽時間:100年5月15日(星期日)
1. 上午8時30分至12時─國小學生A組B組、國中組
2. 下午1時30分至 4 時─社會組、新住民組
二、比賽地點:台中市太平國小(台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)
三、題 目:自訂 (內容以具有教育意義為主)
肆、比賽組別及對象
一、幼稚園組:公私立幼稚園學生
二、國小A組:公私立國小學生四~六年級
三、國小B組:公私立國小學生一~三年級
四、國 中 組 :公私立國中學生
五、社 會 組 :社會人士 (含高中、大專學生)
六、新住民組 : 新住民組(新住民個人、父子、母子均可)
伍、比賽方式
一、分組比賽:由各組參賽人員,於指定時間、地點輪流上台。
二、比賽順序:5月8日上午11時於本會辦理抽籤,未到場者
由主辦單位代抽決定之。
三、評分人員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、學校及社會公正人士,
於比賽日當場評分。
陸、比賽時限
一、國小組:
A組每人3~5分鐘(少於3分鐘或超過5分鐘均扣分)、
B組每人2~4分鐘(少於2分鐘或超過4分鐘均扣分)。
二、國中組:
每人4~5分鐘(少於4分鐘或超過5分鐘均扣分)。
三、社會組、新住民組:
每人4~6分鐘(少於4分鐘或超過6分鐘均扣分)。
(新住民組每人、每組3~5均不扣分)
柒、評分標準
一、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語法):佔40 %
二、語音(聲韻、語詞、語調):佔30 %
三、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演技巧):佔30 %
捌、報名期限及報名方式
一、期限: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7日止
二、方式:親自至台中市成功路338號台語文化協會報名,
電話:(04)22283838 傳真:22283838
玖、費用:每位參賽者酌收200元報名費
(附贈 — 本次講古比賽實況錄影DVD一片)
拾、獎勵:
各組依報名參加比賽人數錄取四分之一名額,由主辦單位頒發
獎盃及獎狀。其餘頒發獎狀,以資獎勵。
拾壹、頒獎典禮:比賽當天下午四點舉行頒獎。
拾貳、參賽者請在比賽當日報到時,繳交講稿磁片。
拾叁、其他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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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第七屆台語講古比賽報名表 ﹝可影印使用﹞
姓 名 |
| 性別 |
| 出生年月 日 |
| 身分證字 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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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址 |
| 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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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 讀 學 校或 服 務 單 位 |
| 題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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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: | |||||||||||
參 加 組 別 | □國小A組 □國小B組 □國 中 組 □社 會 組 ※請打﹝٧﹞記號 | ||||||||||
指導老師姓名 |
| 服 務 單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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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參賽者請在比賽當日報到時,繳交講稿光碟
住址:台中市成功路338號 電話:(04)22283838 09720638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