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吉安鄉第ㄧ届台語老歌歌唱比賽
壹 .目的:以台灣老歌喚醒鄉民對台灣文化的認同。
貳.辦理單位:
1.主辦單位:花蓮縣吉安鄉公所
2.承辦單位:花蓮台灣東社
3.協辦單位:花蓮縣阿綠姐妹聯誼會、花蓮縣婦女權益促進會、花蓮縣陶
然雅樂協會、花蓮縣深耕協會、花蓮縣創意歌會
叁.活動日期:民國98年7月23日至8月30日止
肆.報名日期:98年7月25日至8月12日止
伍.比賽日期:1.初賽--98年8月22日 9:00-18:00
2.決賽—98年8月30日18:--21:00
陸.比賽地點:花蓮縣吉安鄉【阿美文物館-演藝廳】南昌村文化五街45號
電8531468
柒.比賽辦法:
1.組別—1.快樂組(48年1月1日後)14:00-18:00(13:00報到)
2.健康組(47年12月31日前)9:00-12:00(8:00報到)
2.評分標準—歌唱技巧70% 台風15% 造型15%
3.比賽歌曲—初賽—四十、五十年代台語老歌自選。
決賽—a.指定曲-由大會選定3首之老歌中抽籤指定
b.自選曲
4.錄取—初賽各組錄取10名參加決賽
決賽各組取前3名,另頒最佳造型、最佳台風、最佳精神獎等
項
捌.獎勵辦法 :
1.各組第一名:獎金5000元,獎盃乙座
2.各組第二名:獎金3000元,獎盃乙座
3.各組第三名:獎金2000元,獎盃乙座
4.最佳造型、最佳台風、最佳精神獎(不分組):頒發獎金1000元,獎牌乙
座
5.各組前3名邀請各平面及電子媒體採訪
玖.報名資格:籍限吉安鄉鄉民。
拾.報名方式:
- 傳真038-323443;電子信箱(mail)j3504@ ms36.hinet.net
聯絡電話0963356007
- 凡報名參賽人員均可參加抽獎(單車)即獲贈一份紀念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