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第七屆台語講古比賽實施辦法

壹、目的

為配合政府推廣社會福利相關活動及九年一貫課程教學,以  

培養學生母語語文能力,增進本土文化教育之熱愛與興趣,  

以達到多種語言文化之傳承。
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台中市政府

二、主辦單位:台中市政府文化局、台灣百合文化協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
三、協辦單位:台中市太平國小、盧秀燕立委服務處 屯區社區大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陳有江市議員服務處、天天廣播電台

參、比賽內容範圍
一、比賽時間:100年5月15日(星期日)

1. 上午8時30分至12時─國小學生A組B組、國中組

2. 下午1時30分至 時─社會組、新住民組

二、比賽地點:台中市太平國小(台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)

三、題    目:自訂  (內容以具有教育意義為主)

肆、比賽組別及對象
一、幼稚園組:公私立幼稚園學生

二、國小A組:公私立國小學生四~六年級

三、國小B組:公私立國小學生一~三年級

四、國   :公私立國中學生

    五、社   社會人士 (含高中、大專學生)

    六、新住民組 : 新住民組(新住民個人、父子、母子均可)

伍、比賽方式
一、分組比賽:由各組參賽人員,於指定時間、地點輪流上台。
二、比賽順序:5月8日上午11時於本會辦理抽籤,未到場者

        由主辦單位代抽決定之。
三、評分人員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、學校及社會公正人士, 

於比賽日當場評分。

陸、比賽時限
   一、國小組:

A組每人3~5分鐘(少於3分鐘或超過5分鐘均扣分)、

B組每人2~4分鐘(少於2分鐘或超過4分鐘均扣分)。

二、國中組:

每人4~5分鐘(少於4分鐘或超過5分鐘均扣分)。

   三、社會組、新住民組:

每人4~6分鐘(少於4分鐘或超過6分鐘均扣分)。

       (新住民組每人、每組3~5均不扣分)

柒、評分標準
    一、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語法):佔40 
%
    
二、語音(聲韻、語詞、語調):佔30 %
    
三、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演技巧):佔30 %

捌、報名期限及報名方式

一、期限: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7日止

    二、方式:親自至台中市成功路338號台語文化協會報名,  

電話:(04)22283838   傳真:22283838

玖、費用:每位參賽者酌收200元報名費

(附贈 — 本次講古比賽實況錄影DVD一片)

拾、獎勵:
      各組依報名參加比賽人數錄取四分之一名額,由主辦單位頒發

獎盃及獎狀。其餘頒發獎狀,以資獎勵。

拾壹、頒獎典禮:比賽當天下午四點舉行頒獎。

拾貳、參賽者請在比賽當日報到時,繳交講稿磁片。

拾叁、其他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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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第七屆台語講古比賽報名表  ﹝可影印使用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姓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性別

 

出生年月  日

 

身分證字  號

 

住址

 

電話

 

就 讀 學 校或

服 務 單 位

 

題 目

 

年級:

參 加 組 別

國小A組   國小B組  

國 中 組      組          ※請打﹝٧﹞記號

指導老師姓名

 

服 務 單 位

 













※參賽者請在比賽當日報到時,繳交講稿光碟

住址:台中市成功路338號   電話:(04)22283838   09720638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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