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

誠   徵

臺灣地區母語研究學者培育(研究生)

 

一、       資格:

(一)大學以上之在學學生(含大學生、碩士生、博士生)。

(二)具母語能力(原住民語、閩語、客語)

 

二、       申請要點:

(一)本要點以研究計畫獎助方式進行培育,每年受理申請一次。

(二)為配合學年度,每年41起至430止接受申請,731日前公佈結果。

(三)研究之標的語言須為申請者之母語,研究課題須與本所研究領域相關

(四)獎助期間為三個月至一年,執行期間從81起至次年731止。已獲獎助者得連續申請,但以一次為限。

(五)獎助名額每年一至三名。

(六)申請者須繳交下列資料:

(1)  申請表(使用本所提供之「臺灣地區母語研究學者培育計畫申請表」)。

(2)  研究計畫(應含「計畫名稱」、「研究期間」、「研究目的」、「研究內容」、「研究方法與步驟」、「預期成果」等)。

(3)  申請人相關著作(已出版或未出版皆可)。

(4)  成績單及在學證明(研究所新生可先提供錄取證明,於註冊入學後,再補繳在學證明之方式辦理)。

(5)  母語能力證明(如母語檢定證書)。

(6)  推薦函一封。

 

三、待遇:獲獎助者於培育期間,得享下列待遇:

(一)大學生每月20,000元、碩士生每月25,000、博士生每月30,000

(二)研究補助:含田野調查、資料蒐集、會議註冊等費用,每人總額以不超過50,000元為原則。本項補助需由本所指定指導人代為提出,經所長核定後支用。

(三)本所研究室、圖書、電腦及相關設施之使用。

 

四、義務:獲獎助者應履行下列事項:

(一)培育期間應在學,但不得同時接受其他單位獎助。

(二)培育期間須接受本所指導人之指導與考核。

(三)培育期間應參加本所之講論會及各項學術活動

(四)培育結束前應作期終演講一次,並繳交書面研究成果。

(五)培育期間完成之研究成果,須載明本所貢獻。

 

五、意者請於98430日前將相關資料寄至E-Mail

  humanres@gate.sinica.edu.tw小姐收。(請註明應徵臺灣地區母語研究學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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